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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寿保险的大病保障已经标准出台

[来源:人寿保险]  [作者:人寿保险]  [日期:10-12-04]

   近日,中国医师协会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对外公布了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使用规范》)。《使用规范》在重大疾病保险应当包括的疾病种类、每种疾病的标准定义等方面做出了专业、详尽的规定,该规范对于保护客户的保险利益、减少理赔纠纷、规范重大疾病保险的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  
  据记者了解,作为该规范编制项目组的重要成员,新华保险积极的参与了《使用规范》的整个制定过程,并承诺按照《使用规范》的要求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。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利益,体现保险“以人为本”的服务精神,新华保险就8月1日前有关重大疾病定义标准执行的具体问题做出了三点说明:
  
  1.保险合同是份长期的契约,也是保险公司对客户长期的承诺,所以无论疾病定义怎样变化,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都将继续承担已售保单条款中的各项责任,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约定的责任内容进行赔付。

  2.为了体现对新老客户的回馈,对于2007年8月1日以前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,当被保险人在2007年4月3日以后发生保险事故时,客户既可以按照原保单所述疾病定义申请理赔,也可以按照出险病种在《使用规范》中对应的标准定义进行理赔。

  3.对于2007年4月3日以后到新华人寿报案申请理赔但尚未结案的重大疾病保单,也适用上述政策。
  
  作为一家经营十年的国际化专业人寿保险公司,新华保险为1200多万名客户提供细致周到的保险服务,新华保险的上述表态将极大地推进《使用规范》的实施力度,为该规范8月1日在保险行业的全面执行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。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源:新华人寿保险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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